新闻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与实施办法》,落实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堂大纲质量监控,完善教学质量管理闭环,切实发挥教学督导的监督指导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方式

结合学校实际,分为5个评审组,每个学院对应1个评审组评审全校29个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抽检120门课堂大纲。

二、评审时间

2026年3月24日—4月8日

三、评审结果

评审结束后,形成各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堂大纲质评审评报告及分专业培养方案评审意见表、课程大纲评审意见表。

四、反馈与整改

质评办及时反馈各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堂大纲评审意见,组织反馈会,指导督促整改工作。



2026年3月23日

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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